一、制定背景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黑龙江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5〕162号)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要求
坚持“花钱买机制”原则,整县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稳定扶持、培育壮大一批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推广成熟有效组织方式和技术模式,建立健全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有效机制,形成更加稳定成熟的“种养+服务一体化”的种养适配、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和长效机制。2025年,借鉴前四年试点经验与做法,全县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面积10万亩,亩施用合格固体有机肥1.5立方米(含1.5)以上。
三、试点范围
按照省方案要求,全县试点粪肥还田地块优先安排黑土地保护工程项目区实施,其余部分在其它农田实施。
四、补贴方式、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方式。采取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和技术补助等方式,开展畜禽粪肥收集处理施用到田服务和粪肥还田效果调查监测评价、示范区建设、宣传培训等试点工作。
(二)支持对象。一是提供粪污收集处理服务的企业(不包括养殖企业)、合作社等主体以及提供粪肥还田服务的主体;二是开展监测评价、示范区建设、宣传培训等企事业单位。
(三)补贴标准。鼓励粪肥还田向大田粮食作物倾斜。参照前四年补贴标准,对提供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依据还田面积按亩均标准打包奖补。
(四)资金使用方向。主要针对四个方面:
1、在服务主体方面。对提供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依据还田面积按亩均标准打包奖补。
2、在采集检测方面。粪肥质量采集及抽检检测、试验后土样样品、植株和籽实等采集和检测测试、效果监测、施肥调查等费用。
3、在项目上图入库方面。将黑龙江省农机调度指挥平台监测实施地块数据通过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全部上图入库。
4、在宣传、技术指导及监管验收等方面。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宣传及技术指导等。
五、主要任务
(一)完善长效运行机制。
严格落实全程监管机制,开展粪肥收集监管,开展粪肥处理监管,发挥项目引导作用,鼓励种植、养殖、服务等主体建立稳定的种养对接合作机制,加快完善利益链接机制。
(二)提升主体服务能力。按照省方案“稳定扶持、培育壮大一批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要求,对上年度粪肥还田实施主体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根据结果调整实施主体。县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施主体遴选办法确定2025年粪肥还田实施主体。
(三)加强粪肥质量监管。严格控制畜禽粪污和辅料来源,避免带入重金属等有害物质。
(四)集成粪肥还田模式。指导服务主体科学制定粪肥还田计划,分作物分粪肥种类集成一批务实管用的轻简化机械化技术模式,提升粪肥还田定量化、科学化水平。按照田间试验方案、效果监测方案要求,优化粪肥还田技术参数,提高施肥科学性和精准性。
(五)打造试点集成展示区。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农田设施配套良好、粪肥还田技术应用广泛、机械化程度较高的代表性区域,打造县级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集成展示区,做好示范宣传和展示,营造工作良好氛围。
产、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全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统筹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管理和工作指导。
(二)强化技术服务。积极对接省级专家,建立兰西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专家指导组,采取进村入屯、分区包片方式,实行全程指导服务。
(三)搞好总结宣传。通过悬挂条幅、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粪肥科学施用、种养循环发展等系列宣传,讲好农业绿色发展故事。
(四)开展工作评估。重点从运行机制创建、服务主体培育、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