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定位
《规划》是县域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为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基本依据,为兰西县实现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和空间保障。
二、规划范围及期限
兰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范围为兰西县行政辖区内的陆域空间。
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目标年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三、规划效力
本规划自省政府批复之日起生效,由兰西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和擅自修改。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或者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本规划的,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
四、发展定位与目标
1.城市性质
以宜居宜业宜游为特色的哈北卫星城,哈大绥一体化产业承接枢纽区,哈北对俄自贸示范区、物流集散地。
2.发展定位
“哈北田园新城、生态宜居之地”,彰显“开放创新”全新区域特质,挖掘“现代工业”先进发展潜能,焕发“乡愁文化”深厚文化底蕴,塑造“宜居宜业”生态人文品牌。
3.发展目标
到2025年,初步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三类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基本建立,城乡区域发展更协调,绿色发展底色更鲜明。与哈尔滨、大庆和绥化市市域内各市、县、区的互动合作明显增强,协同发展的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初步建立城乡协调机制,强化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建设。
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以“食药旅新”为主导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形成,使兰西县成为带动“哈大绥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重要承载区。粮食安全基底更加稳固,生态保护成效显著,国土空间品质明显提升,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取得扎实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均等化。
展望至2050年,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格局全面得到优化和提升。坚持生态优先,以更高的创新姿态,形成宜居宜游宜业城市,全面建成特色农业产业中心、高品质旅游城市,实现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人居环境全面优质发展,各项指标达到区域先进水平,全域形成均衡、协调、有序的国土空间格局。
五、以“三区三线”为基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1.优先保护耕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76.79万亩。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44.48万亩。
2.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6.38平方千米。
3.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3倍以内。
4.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立足现有城乡发展、园区产业发展及旅游产业发展,构建“双核两园一轴、一廊两屏三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
六、保护绿色现代农业发展空间
1.农业空间格局
基于兰西县自然地理格局,结合农业结构和农业发展趋势,构建兰西县“两区一带”的农业空间格局。
2.统筹实施黑土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保障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优化耕地生态、黑土地保护、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和战略储备。
七、维育山青水绿生态保护空间
1.构建生态保护格局
兰西县呈现“两屏三区多廊”的总体生态安全格局。
2.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
优化整合后的自然保护地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实行分级分区管控、差别化管理。以既有自然保护地为基础,按照国家自然保护地设立、晋(降)级、调整和退出有关要求,动态调整自然保护地名录。
八、优化宜居宜业城镇发展空间
1.城镇发展格局
构建“双核引领,四镇强化,多点支撑”的城乡发展格局,发展建设特色城镇,推动发展要素向优势地区集聚,引导城镇核心功能合理布局。
2.城镇体系构建
建立“中心城镇—副中心城镇—重点镇—一般乡镇”的城镇体系格局,规划安排兰西镇1个中心城镇,榆林镇1个副中心城镇,燎原镇、红光镇、临江镇、康荣镇4个重点镇(特色小城镇),远大镇、平山镇、奋斗镇、星火乡、北安乡、红星乡、长岗乡、兰河乡、长江乡9个一般乡镇。
九、建设高品质中心城镇
1.中心城区范围划定
本次规划划定兰西镇中心城区范围等同于兰西镇中心城区的城镇开发边界,包括城镇现状建成区及规划拓展区域。
2.功能结构
规划确定兰西县中心城区的功能结构为“双轴双廊、两心五区”。
十、规划管控
1.落实党委和政府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主体责任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主体责任,坚持“多规合一”,强化规划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
2.强化规划传导和用途管制
建立规划传导与管控体系、规划传导、规划管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