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制定规划、方案不严谨,照搬照抄。《绥化市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出现“到2025年耕地总规模达到1512亿亩”文字错误。明水县2022年制定实施的《明水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分工方案》中多处出现“绥化县”“全市”字样,第52项任务及53项任务完全重复,第119项任务牵头部门为县级部门,责任部门却为省级部门。
二、整改目标:
深入落实“五细”工作要求,倡导践行严细实工作作风,全面提高公文质量,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整改措施:
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在每年组织的新考录公务员培训课节中,增加文字综合课程,提高公文写作能力。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提升了业务能力水平。已在2025年5月举办2025年全县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中,增加文字综合课程,提升了公文写作能力。
五、公示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5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兰西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5-8195082
八、受理地址:兰西县原武装部院内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兰西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兰西县委 兰西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