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八项问题整改公示
来源:兰西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5-07-03 08:49:35

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八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兰西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务、林草等部门对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缺乏责任感、紧迫感,存在监管不严、执法不力等问题,生态破坏行为屡有发生。

二、整改目标:强化履职尽责和执法监管,加大对生态破坏行为打击力度,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感,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效能。

三、整改措施:1.强化履职尽责,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感、紧迫感,坚持在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制定问题整改清单,逐项整改销号。

2.‌建立和完善河湖治理管护模式。建立共治共管共享的“河湖圈”治理模式,将河湖划分为若干个管理单元,由县级河长持证管理,实现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这种模式有助于构建河湖流域治理和管护体系,提升河湖问题协调处置效能。

3.‌创新河湖问题交办制度。通过创新河湖问题交办制度,压实河长、属地政府、职能部门三方责任,提升整改到位率和整改成效。

4.‌建立检察诉讼协作机制。县河湖长办与县检察院联合制定河湖保护协作机制,借助司法监督力量推进河湖保护和涉河问题解决。

5.‌持续推进“清四乱”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确保河湖环境整洁。通过自查上报、暗访督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等措施,确保“四乱”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6.‌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力度。各级河湖长和相关责任部门应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力度,特别是对河道采砂、排污等重点问题的监管。通过定期巡查、严格执法,确保河湖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强化履职尽责,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感、紧迫感,坚持在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制定问题整改清单,逐项完成整改销号。

2.兰西县河湖长制办公室以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为目标,通过完善村级河长设置、健全工作机构、增强管护力量,发动和带领群众共同参与河湖管护,从而实现基层河湖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的创新机制。

3.兰西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督促各乡(镇)基层河湖长按照要求开展巡河,水务局对村级河湖长履职情况按季度下发巡河情况通报,巡河时发现的河湖“四乱”问题,及时由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向责任河湖长下发《督办单》,报请有关河湖长牵头组织问题整治,推动河湖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4.兰西县河湖长制办公室与县检察院、公安局共同印发《兰西县“亮剑护河”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该方案将有利于两部门进一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河流保护工作合力,打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水环境治理保护水平,携手推进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5.兰西县水务局贯彻落实省总河湖长8号令部署,于2025年1月组织各乡(镇)开展了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切实加强河湖库“清四乱”工作中阻水片林、高秆作物、围堤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确保行洪畅通,保障防洪安全。

6.兰西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河湖长制专题培训,就如何有效履行河湖长职责、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讲解,系统提升各级河湖长履职能力。

五、公示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26日

六、受理部门:兰西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5-8195082

八、受理地址:兰西县原武装部院内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兰西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兰西县委  兰西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