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来源:兰西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4-09-10 17:20:55

兰西县远大中天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等51家企业(详见附件):

本局于2024年9月9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内容是:你企业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联系方式均无法取得联系,其行为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本局依法对以上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七十三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八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四十六条之规定,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兰西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兰西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兰市监处罚[2024]811-861号),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附件:51家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兰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0日

51家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