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七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来源:兰西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4-09-05 16:56:03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兰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对照《中共兰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七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照单全收、真改实改,标本兼治,截至目前,反馈问题总计14个,43个小项,已整改完成33个小项,正在整改问题10个小项,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决策部署不到位,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有漏洞”问题

1.关于“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明显,领导小组副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每年仅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电业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不清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职责,(3)2020年以来改造的64个小区中,有43个小区存在空中线路混乱、消防措施缺乏等问题。(4)审计部门不作为,2020年以来审计局从未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审计。(5)县住建局综合协调推进作用发挥不充分,全县2020至2025年计划完成改造任务120.8万平方米,截至2022年底完成33.12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完成率仅为27.41%。

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1)已整改完成。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工作职能作用,主动谋划,专题研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做好项目推进、各单位协调及各类问题解决,确保了今年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项目开展以来,共召开会议6次,改造工作得以顺畅进行。

问题(2)已整改完成。已出台《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明确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电业局等成员单位的职责,细化了职责履行方式,完善了如履职不力、工作推进不好、任务完成不到位等情况的责任追究制度。

问题(3)已整改完成。针对2020年以来改造的64个小区中,有43个小区存在空中线路混乱、消防措施缺乏等问题,根据《黑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专项整治方案》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兰西县城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专项整治方案》,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集中组织力量,按时间节点逐个小区进行排查,逐项推进落实,并及时跟踪监测,发现一处解决一处,彻底清除线路混乱、消防措施缺乏问题,杜绝反弹回潮。

问题(4)已整改完成。我们及时向县里主要领导进行请示汇报,主动与审计部门进行沟通联系,纳入到年度专项审计计划。同时,审计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审计组,已于6月21日开始对2020—2022年实施的63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审计,目前已审计完成。

问题(5)已整改完成。我们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做到了全覆盖,确保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推进。而且,县住建局在编制兰西县2021—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规划时,将2000年以前建成的住宅小区103个面积56.8万平方米,以及2001至2005年建成的住宅小区29个面积64万平方米均纳入规划。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要求,重点改造2000年以前建成的住宅小区。在此基础上,2001至2005年建成的住宅小区改造,必须在保质保量完成2000年任务的前提下,改造的占比不能超过当年改造比例15%。目前已经改造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小区64个,占纳入改造计划的2000年前建成小区总数的62.13%,剩余39个小区计划在2023—2025年完成。

2.关于“改造计划编制申报不合理”问题。(6)收费所小区多年闲置无人居住,2022年进行了改造,竣工后至今无人居住,浪费资金148.07万元;(7)建委1号集资楼始建于80年代,现有住户75户,符合申报改造条件,居民改造意愿强烈,至今没有改造。(8)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申请到位供气管网专项资金289.54万元、供热管网专项资金203.63万元,却用于其他改造项目。(9)2022年申请到位自行车棚改造资金44.15万元,至今没有进行改造。

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6)正在整改中。收费所小区改造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要求的标准进行了居民意见征求等工作,达到改造要求并纳入改造范围。但在2022年改造时,由于一层居民不同意排水经过一层,导致楼上居民未能及时进行装修并入住造成闲置。我们积极与小区住户进行沟通,掌握住户情况,了解小区居民实际想法,做好耐心细致思想工作,妥善解决居民排水不畅问题,该问题正在努力协调解决当中。

问题(7)已整改完成。自2020年至2023年,街道办事处多次对建委1号集资楼旧改事项征求意见,同意改造的居民占比均未能达到纳入改造范围的要求,颜河街道办事处在2024年旧改征求意见征求中,建委1号集资楼小区大部分居民不同意交配套费,同意改造比例依然未达到标准,不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标准。

问题(8)已整改完成。经调查,2020年6月17日,省住建厅与省发改委下发《关于报送2020年至2022年全省城镇供热老旧管网三年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文件,要求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全省供热老旧管网改造任务,项目由县政府实施,因此,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并未设计供热管网改造,也未进行预算。2019年兰西县政府与绥化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城镇燃气管道由昆仑燃气公司负责建设,2020年昆仑燃气公司进行了城区内燃气管道铺设工程。因此,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未设计燃气管网相关内容,也未进行预算,该项资金并未使用至其他项目。

问题(9)已整改完成。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开展了专项检查,并加大改造力度,2022年改造的16个小区中,已完成7个小区车棚改造;同时,做好群众工作,开展了意见征求,汇总小区居民的整体看法,对于居民不同意安装自行车棚的9个小区,将认真进行工程核算,在工程决算中,对该项改造内容不予结算,并及时向居民反馈。

3.关于“工程监督管理不严格”问题。(10)未招先建,2020年皮革厂家属楼等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招先建,涉及改造面积4.6万平方米,资金1357.59万元。(11)县住建局对工程审核疏于监督,2020年一百集资楼施工方擅自变更设计,将起脊房盖结构改变为一坡水房盖结构,影响改造效果。(12)个别干部和项目监理违规承包工程项目。县内某干部2020年以来分包老旧小区外墙保温、庭院、排水等项目,数额巨大,群众反响强烈。(13)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监理2021年承包其本人所监理的工程防水、外墙苯板、涂料等改造项目,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10)已整改完成。针对此问题我们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实际情况是,在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该项目于2020年7月13日中标,7月17日召开的施工单位见面会,7月30日签定合同,8月6日开工建设,但在监理月报中,监理单位错把施工日期填写为7月5日。对此,住建局党组对时任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在工程项目管理事项上,管理不严格,工作粗心大意,导致出现纰漏,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进行深刻检讨;同时,我们建设局将加大对项目监督管理,及时对在建项目进行认真核查,完善了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问题(11)已整改完成。针对此问题,我们开展了深入排查,了解问题产生原因和实际情况,并召开会议推进了整改落实。经了解,2020年11月5日,一百集资楼因庭院归属问题存在纠纷,南侧庭院不同意雨水排至庭院,因此将起脊房盖结构改变为一坡水房盖结构,并按照流程出具了设计变更,施工方严格按照变更后要求进行了项目建设。住建局对工程管理有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作出书面检讨。同时,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工作,深入实地征求群众意见,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最大限度统一相关居民意见,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问题(12)正在整改中。巡察组反馈的“县内某干部2020年以来分包老旧小区外墙保温、庭院、排水等项目”问题,我们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对所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彻底排查,逐一开展谈话,对当事人进行了警示教育。针对该干部的情况,按照县纪委要求,我单位正在全力配合县纪委监委开展调查工作,待纪检部门认定后,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同时,我们将引以为戒,吸取教训,针对此案件召开了专门会议,加强对项目施工单位管理,加强源头治理,教育党员干部清廉自守,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问题(13)已整改完成。经查,现场监理人员确实参与了该项目部分防水工程,2021年9月,监理公司发现后,将该人员予以辞退。监理公司将该情况上报至县物业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约谈了施工单位负责人,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如在今后的项目中,监理单位出现类似情况,将对监理公司依法依规上限处罚。同时,住建局对此项问题开展了自我反思,督促要求分管责任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掌握信息,签订责任状,开展源头治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关于“改造项目质量不达标”问题。(14)走访64个改造小区,发现有36个小区不同程度存在屋面漏雨、墙面长毛发霉、楼梯破损、塑钢窗透气、保温板脱落、单元防盗门关闭不严等问题,老电业局小区顶楼1户居民因室内房顶渗水,目前仍然用塑料纸遮挡。(15)2020至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房盖铁皮设计厚度均为0.6毫米,抽查发现生资家属楼小区、国税小区等17个小区铁皮厚度均为0.4毫米,降低工程质量;(16)三粮库小区等7个小区路面沥青混凝土设计厚度为80毫米,实际厚度只有50毫米,质量不达标;(17)信用社小区路面工程施工方用泥土代替砂子回填下水管道,已经出现塌陷积水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14)已整改完成。经调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对老旧小区屋面进行维修,兰西县2020年至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对改造项目隔汽层、保温层等进行设计,导致形成屋面结露,春季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渗水现象。我们积极向县政府进行汇报,并对上进行争取,已由政府出资,完成了对渗水的14个小区15栋楼的维修工作,切实解决质量不达标问题。针对1户居民室内房顶漏水问题落实了专人进行维修,从根本上予以解决,并对此问题进行深刻检讨,向居民表示歉意,赢得了该住户的谅解。同时,我们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加强老旧小区监督检查,自2022年起,所有旧改小区均设计了屋面保温防水等项目,杜绝了以上问题的再次发生,已经发生将严肃追责问责。针对玻璃透气、苯板脱落及单元门关闭不严的问题,我们逐个逐户开展排查,并与承建单位进行联系,督促其查明原因,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施工单位已于6月25日整改完成。同时,我们还对其他进行了旧改的小区也进行了走访排查,对存在类似问题的,勒令施工方进行了维修处理,将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联合质监站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施工质量监管。针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设计对楼梯间踏步进行改造,只设计改造楼梯间粉刷及扶手粉刷项目,由于受财政资金限制,未进行楼梯维护,我们将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待资金到位后,按照要求进行改造。在今后的工作中,针对以上各类不在旧改范围内的、影响居民居住环境的问题,我们将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倾听群众的反映,及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在接到群众反馈后,第一时间指导业主委员会及物业公司进行合理修缮。

问题(15)已整改完成。2020—2022年17个旧改项目房盖铁皮厚度问题,我们已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第三方随机抽20个小区房盖进行取样检测,目前第三方已完成检测,符合设计标准;我们加强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组建了专门的推进组,落实了分管领导责任机制,并开展常态化进度检查,公布信访举报电话,接待和处理好群众信访事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落实好政策,把好事办好;我们开展了警示教育,对单位党员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负责人开展了一对一谈话,对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体谈话,坚决把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落靠。

问题(16)已整改完成。针对三粮库小区等7个小区路面沥青混凝土厚度不达标问题,我们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在此基础上,开展全面检查,对厚度不达标的路面,已责成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标准进行了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我们严格落实工程项目管理有关要求,及时联系施工方,对施工方进行了合理处罚,对监理公司进行了约谈,对甲方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我们开展了警示教育,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人员解读了政策,督促他们严格履职尽责,坚持改造标准,保证项目质量,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问题(17)已整改完成。针对信用社小区路面工程施工时,居民对回填所用材料提出了异议,要求建设方同监理要求施工方采用混凝土进行了回填,我们深入信用社小区进行了现场勘察,现在施工方已按照要求回填完毕。同时,我们也同时约谈了施工方和监理方,督促其保证工程质量。

5.关于“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18)自筹资金不到位,2020、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应自筹资金621.96万元,到位566.1万元,资金缺口55.86万元。(19)2020至2022年县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挪用老旧小区改造居民自筹资金12.45万元,用于仓房拆除补偿。

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18)正在整改中。6月29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顺达街道办事处下发了《未收取到位资金催收函》,对7个改造小区改造资金进行了催收,目前欠款小区已与县物业服务中心对接,核对了未缴纳金额,欠缴小区改造费用(居民承担部分)共计55.86万元。针对此事,我们将督促街道尽快解决。另外,为了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我们通过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自2021年起,已将居民缴费率纳入旧改申报工作前置条件,小区居民出资率低于90%的,不予申报下一年度旧改项目,避免了此类问题发生。

问题(19)正在整改中。针对此问题,县物业服务中心已向县政府申请资金,专款用于仓房拆除补偿,将居民出资全部用于工程项目中,待资金到位后,转入旧改专户,专款专用。同时,严格加强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管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确保改造资金安全。

(二)“城镇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供热质量和运行管理有短板”问题

6.关于“主管部门谋划推进工作不实”问题。(20)县住建局对城镇供热工作谋划不足,没有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供热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具体管理办法,谋划工作无遵循,推进落实无依据。(21)对群众反映的金茂府小区、学府名邸小区半地下室超高收取双倍供热费等信访问题,因缺乏具体收费依据及界定标准,导致问题无法及时有效解决,群众意见较大。

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20)正在整改中。我们强化对供热工作的谋划推进,做到科学谋划,有序推进。同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了优化供热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正在制定下一年度供热工作计划,预计11月末出台并印发。已起草《兰西县城镇供热管理指导意见》,正在按流程审核,出台后将填补供热工作具体管理办法的空白。

问题(21)正在整改中。由县政府出台《兰西县城镇供热管理指导意见》,由兰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通过了省供热专家论证定稿,并在兰西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已通过了合法性审查。下一步,需县政府常务会通过此规定出台并在人大备案。待意见出台后,按照意见内容(第七条未实行热计量的用户,热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交纳。用户房屋存在坡屋顶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米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米至2.1米的空间按二分之一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米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有供热设施的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米及以上的,全部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米(不含2.20米)以下的,按照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进行处理。

7.关于“对供热企业监督管理乏力”问题。(22)县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对供热企业设备检修、换热站调试、企业乱收费等缺乏有力监督,重开会部署、轻检查落实,没有检查记录和相关整改佐证。(23)兰西金桥热电有限公司入户测温记录非业主本人签字,多个测温记录笔体相同,测温记录造假。(24)2019至2021年县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对兰西金桥热电有限公司进行信用评价,评价结果显示信用等级逐年降低,面对评价情况,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管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22)已整改完成。制定了《兰西县2023年城镇供热“冬病夏治”专项行动方案》,按方案要求,开展对供热企业设备检修、换热站调试、企业乱收费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68个,已整改完成,相关问题已形成了清单台账,并对整改佐证进行了逐一收集核实。加强对供热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于2023年5月30日约谈供热企业,对供热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供热企业乱收费、入户测温方式等进行了谈话。

问题(23)已整改完成。我们对供热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其加强对工作人员管理,畅通供热服务电话,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要求供热公司提升工作人员服务质量,现场测温结束时,测温记录必须由居民本人签字,居民不签字的说明情况。今年供暖期间,供热办将安排专人监督供热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温度检测。同时,积极开展“访民问暖”行动,成立工作专班,有序组织入户抽查测温,对全县小区进行全天温度监测,及时汇总分析数据,保证供热质量。

问题(24)已整改完成。通过兰西县2022年城镇供热“冬病夏治”专项行动方案,对供热企业的供热质量、运行维护、供热服务等工作进行了重要部署,于2023年6月25日已对兰西金桥热电有限公司进行了信用等级评价,按照《黑龙江省城镇供热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城镇供热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对供热企业进行了打分评级,评价结果为209分,属于黄榜企业,较上一次评价有所提升,已在兰西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今年,按照《兰西县2023年城镇供热“冬病夏治”专项行动方案》的工作方向,将供热单位的供热质量、运行维护、安全管理、供热服务、投诉办理等方面作为工作重点,力争2023-2024年度的供热信用等级评价进一步提升。

8.关于“供热项目建设不规范”问题。(25)项目手续造假,2022年县住建局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时间提前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26)工程质量不合格,2022年县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的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其中平安家园5号楼、3号楼、三粮库小区供热管网没有按照设计施工,以原有泥土代替细砂进行回填。

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25)已整改完成。经调查,兰西县2022年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时间为2022年5月,制式文本形成时间为2022年6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已针对该问题作出了详细说明。

问题(26)已整改完成。2023年4月经现场实地检查,平安家园3号楼严格按设计施工用细沙回填。平安家园5号楼、三粮库小区后院三粮库院内部分管沟未按细沙进行回填,现已责令按设计进行整改落实并已按照要求重新进行了回填。针对工程施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严格责任落实,严肃进行了处理,对施工方进行了处罚,约谈了监理企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9.关于“项目资金管理混乱”问题。(27)未履行招投标手续,2020年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勘测费、设计费102万元未进行招投标。(28)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2020年信用社家属楼供热管网分户改造居民自筹资金22万元,由物业统一收取直接交给兰西金桥热电有限公司,没有缴存到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账户。(29)城市基础配套费长期挂账,2013至2019年县政府拨付兰西金桥热电有限公司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367.3万元,截至目前未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27)已整改完成。经调查,2020年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勘测、前期设计等102万元未进行招投标,原因是该项目采用的是政府招投标方式。

问题(28)已整改完成。经调查,“2020年信用社家属楼供热管网分户改造居民自筹资金22万元”为供热分户改造费。按照《兰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兰西县城镇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兰政发〔2012〕49号)文件中第二项第三条规定,由所在居住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负责收取统一到供热单位交纳,原则上不需要缴存到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账户。今后,我们将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按照有关要求存入专门账户,确保资金安全。

问题(29)正在整改中。已对未结算金额明细进行了调查核实,正在督促兰西金桥热电有限公司进行清算。

10.关于“供热温度不达标”问题。(30)通过入户走访,发现有16个小区37户居民对供热温度、测温方式等存在争议。2019、2020年兰西金桥热电有限公司提供的入户测温记录有10个小区32户住户反映室内检测温度低于20℃,没有后续解决意见。(31)2021年3月部分居民反映供热温度不达标,县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测温人员上门测温为19.8℃,未达到规定的20℃,而处理意见为温度达标。(32)居民问卷调查反映,工作人员多选择在中午阳光充足时入户测温,居民对测温结果不认可。

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30)已整改完成。约谈了金桥热电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今年的抽样测温工作中,坚持多时间、多点测温方式,并要求其指派专人对所有测温单进行审核,确保所有温度不达标问题均得到及时解决。

问题(31)已整改完成。对相关测温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和培训教育。同时,为全面提升城镇供热水平,在今年的城镇供暖“冬病夏治”工作中,总计排查热源设施设备45项,发现问题40项;排查管网设施设备5项,发现问题2项;排查换热站设施设备738项,发现问题26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问题(32)已整改完成。坚持立行立改,加大服务力度,力求把服务工作做实做细,及时回应居民诉求,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强对供热工作管理,督促供热公司加强对工作人员培训,畅通监督电话,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在今年供暖期测温工作中,按照群众要求的时间进行温度测量,在测温表中设立审核人员一栏,指派专人对每天的测温及处理结果进行审核,确保测温结果真实客观。

(三)“群众反映物业热点问题解决不到位,物业服务和日常管理有差距”问题

11.关于“物业管理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33)县住建局未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居民自治、多方参与、专业服务联动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34)县住建局管理期间,未开展物业企业诚信评价和业务人员培训,未制定激励或惩戒措施。(35)住建局与街道工作衔接不紧密,职能不清,机制不明,互相推诿扯皮,导致35个小区属于弃管状态。

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33)已整改完成。制定了《兰西县城镇居住小区“保安全优环境”集中整治会战方案》,部署了城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各部门单位依照此工作机制,认领职责,有序推进问题排查、整改任务,各项工作得以顺畅推进。

问题(34)已整改完成。依据《绥化市物业信用等级评价细则》,我们在10月底前完成了对我县2022年度物业企业服务的评价工作。同时制定了培训计划,落实培训人员,并定期开展了培训。对于物业企业的激励或惩戒措施将参照市级“红黑榜”执行。

问题(35)已整改完成。目前各街道正在组织成立红色物业,对弃管小区进行管理,同时组织辖区物业企业及网格员学习物业管理法律知识。8月2日,邀请省物业协会专家就《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对全县物业企业及各街道社区进行了系统培训,同时就此问题进行了讨论,已将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街道社区职责划分清楚。

12.关于“物业企业服务能力亟待提升”问题。(36)县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未对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进行常态化监督指导,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对物业小区服务等级、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不清楚,群众对相关政策不了解。(37)物业服务合同管理不规范,县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提供的56份物业服务合同中有24份是无效合同,物业公司和居民未签字。(38)服务透明度不高,走访88个小区中,有32个小区物业没有对服务内容、服务事项、服务标准进行公示公开,26个物业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标准一致,但收费标准不同,群众意见较大。

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36)已整改完成。我们联合街道办事处对物业企业日常工作及业主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18次,将物业监管职责真正落到实处。6月2日,组织物业服务中心及物业企业进行了培训并部署工作,同时发放《物业知识小宣传》宣传单2000余份,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人员及群众对物业小区服务等级、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知晓度。围绕以上内容组织物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考试,成绩合格。

问题(37)已整改完成。召开了全县物业工作部署会议,已经将物业服务合同范本下发到各物业企业。加强对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工作质量,并对不规范的合同进行修订,对责任人进行约谈。截至目前,43家物业服务企业已全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重新备案。

问题(38)已整改完成。9月底前完成了对全县的43家物业企业的逐一检查走访,逐一核对服务内容、服务事项、服务标准,并督促其公开公示。截至目前,所有物业企业已经公开公示完毕。针对服务项目一致,但收费标准不一致的问题,由于各小区规模、建成年限不同,物业企业需要投入的资金及人员也不同,目前兰西县物业费大部分采取市场调节价格,由物业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后,向县物业服务中心备案。

13.关于“住宅小区管理不到位”问题。(39)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对小区管理服务水平不高,走访的88个小区中,唯美家园等21个小区存在公共场地积雪未清理、堆放杂物、占道停车、“僵尸”车等问题;(40)百货小区等12个小区存在消防车无法进入小区问题;(41)三中住宅等7个小区存在楼梯间闸盒未封闭、电线裸露、无消防器材设施等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39)已整改完成。我们已于5月15日起,对所有物业小区的堆放杂物、占道停车、“僵尸车”进行了清理,全县195个小区中,有91个小区存在类似管理服务水平不高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我们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继续对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持续清理。

问题(40)正在整改中。6月30日联合消防大队对我县物业企业进行了消防知识培训。下一步,将结合城市地上消防栓建设工程把相关小区纳入地上消防栓辐射区域。

问题(41)已整改完成。目前统计有15个小区存在楼梯间闸盒未封闭、电线裸露的问题,已协调弱电公司全部整改完成。

14.关于“住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42)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核把关不严。2013至2022年开发建设单位欠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646.08万元。(43)2013至2019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入580.64万元,支出的170.09万元,无工程预算、无合同、无验收手续、无业主签字确认单等。

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42)正在整改中。2022年8月15日,成立了由县纪委牵头,物业办配合的催缴专班,共同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催缴工作。2022年8月20日住建局已向相关单位下发《催缴通知单》,对欠缴资金进行催缴。截至目前已经追缴资金524.57万元,尚有121.51万元未催缴到户,将继续加大催缴力度,将剩余欠缴催缴到户。

问题(43)正在整改中。针对此问题,我们进行逐一核实,掌握实际情况。目前正在与银行对接,利用专业平台进一步完善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做到资金落到每户。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之以恒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本轮巡察整改工作的集中整改期已经结束,但仍有部分问题正在整改,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清紧迫形势,以更为严谨的工作态度、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压实整改责任、加强部门联动、提高工作效率,不断突破难点症结,力争所有问题尽快完成。

(二)巩固提升整改工作成果。对于已整改完成的问题,要定期做好问题“回头看”,实现巩固拓展整改工作成果同日常监管的有效衔接,避免问题反复。各班子成员要深刻吸取本次巡察整改的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在为民服务、行业监管、资金及内业管理上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持续促进住建领域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

(三)进一步树牢宗旨意识,提高为民服务水平。要抓好年度学习计划的落实,坚持执行党组会“第一议题”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稳步提升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杜绝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的不专业、不文明行为,提升监管工作质效。

(四)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和反馈。要坚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全面领导,按照责任分工,各责任人对整改举措落实及整改成效负责到底。对整改重视程度不高,推进慢、举措落实不到位的依规督办,并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参考;对虚假整改,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中共兰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12月30日